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料质量治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燃料质量治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全面负责与燃料质量有关的工作。 2.1.2 监视、检查采、制样、化验员的业务工作,并对采、制样员、化验员进行严格考核及治理。 2.1.3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规范,操纵规程和实施细则指导采、制样员、化验员的工作。 2.1.4 指导采、制样、化验员正确操纵、使用采、制样、化验设备。 2.1.5 指导采、制样、化验员精心维护和保养采、制样、化验设备,确保采、制样、化验设备能稳定、安全、可靠的使用。 2.1.6 能正确检测和消除采、制样设备所造成的偏差。 2.1.7 坚持密码采样。化验结果出来后,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对化验单进行整理,报送有关设备和部分。 2.1.8 编写燃料质量台账。 2.1.9 制订采、制样、化验设备检验计划,配合检验职员做好采、制样、化验、化验设备的检验工作,负责对检验后的设备进行验收。 2.1.10 申报采、制样、化验设备所用的材料、备品配件、工用具及与采、制样、化验设备有关的调运。 2.1.11 配合统计、燃料核算治理等岗位编报出所需要的有关数据及资料。 2.1.12 按要求治理好采、制样、化验设备的各种设施、物品、用具材料及配件。 2.2 工作关系 2.2.1 在燃料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职能部分的领导。 2.2.3 搞好与公司内各部分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把握《商品煤样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样方法》和燃料采、制样的基本要求,了解采、制样、化验设备的性能及使用原理。 3.2.2 把握误差的基本知识。 3.2.3 把握统计基本原理。 3.2.4 把握燃料的分类方法。 3.2.5 把握影响燃料质量变化的因素及防范措施。 3.2.6 把握现代化治理方法的基础知识。 3.2.7 把握燃料质量分析的知识和方法。 3.2.8 把握不同基准下的煤质指标的换算关系。 3.2.9 把握法定的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 3.3 政策法规 3.3.1 熟知并执行《商品煤样采取方法》、ISO《硬煤采样方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等规程中与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3.2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消防规程中与本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编制燃料质量台账。 3.4.2 提供燃料核算的质量资料。 3.4.3 正确填写采、制样单的代码。 3.4.4 能够正确使用和校核采、制样、化验设备。 3.4.5 能够正确计算不同基准下的煤质参数。 3.4.6 能够正确的分析采、制样及化验误差存在的原因及消除方法。 3.4.7 能够正确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及其之间的换算。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经济治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