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3)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00MW及以上机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地区(市)及以上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的调度人员和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应创造条件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 (5)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