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有关规程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道应保持足够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米,动力电缆不小于1米。 (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4)对于新、扩建的火力发电厂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0)应尽量减少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来源:网络 作者: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