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经营副总经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和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副总经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组织领导所属部分,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及主管部分的方针、政策,做到具体落实,一丝不苟。 2.1.2 负责向总经理提出年、季、月有关的计划、物资治理等方面的计划目标和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成率不低于考核标准,及时处理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题目。 2.1.3 领导所属部分,健全和完善治理标准、工作标准,加强基础治理工作,各项定额、标准的公道率大于98%,执行率达到100%,使各项治理工作科学、有序。 2.1.4 领导物资供给和燃煤治理工作,加强物资治理,定期督促、部署各部分编报物资供给计划,组织采购订货,保证生产物资供给和定额物资设备的供给,完成分类物资周转期、节约等治理、经济指标,保证燃煤供给,降低标煤单价。 2.1.5 巩固发展“双达标”成果,争创一流发电企业。 2.1.6 对所辖经营治理的重大题目,报总经理决策。 2.1.7 协助总经理保证年度发电计划、各项经营计划指标的完成。 2.1.8 对补充的地方煤种要择优采购,降低本钱,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1.9 保证企业遵守国家财务、工商、物价治理的规定、法令,接受财政、审计部分的检查监视。 2.1.10 负责签订经济合同及审查经济合同。 2.1.11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处理分管业务的重大题目,事后向总经理报告。 2.1.12 完成总经理并办的临时工作。 2.2 工作关系 2.2.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经营治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2.2.2 对经营治理工作进行同一指挥和调度。 2.2.3 与其他副总经理协作,完成公司各项生产计划和经营目标。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3.2 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市场学、价格学、物资学、劳动经济治理学的基本理论。 3.2.2 熟悉国家有关经济治理、劳动工资、技术市场、经营开展、涉外经济等得要方针、政策和法规。 3.2.3 熟悉公司主要产品种类、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 3.2.4 熟悉国家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理论、政策。 3.2.5 熟悉设计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概预算等有关知识。 3.2.6 熟悉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评估的理论。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法》、《中共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营企业本钱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2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4技能要求 3.4.1审定各项消耗定额、储备定额、活动资金定额的指标值。 3.4.2 审定资金、本钱、利润的计划指标和实施措施。 3.4.3 组织经营开展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剖析经营治理中存在的题目及原因,制订改进计划。 3.4.4 审定经营合同,对经营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仲裁、诉讼等提出对策。 3.4.5 主持对基建和技术发行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 3.4.6 制订劳动组合优化和健全激励机制的方案。 3.4.7 建立经营应用数字模型,利用计算机的治理手段进行经营活动决策,优化企业资源配置。 3.4.8 审定经营系统中级职员的培训大纲并授课。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电力工程类或治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生产、治理10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