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产副总经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和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副总经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认真贯彻总经理指令,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及时解决和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题目。 2.1.2 领导和督促所属生产部、室、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主持事故调查,贯彻“三不放过”原则,主持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2.1.3 组织编制全公司年度大修、小修、更改工程计划及安排、反措、科技、环保、节能等计划,完成率达到考核标准。 2.1.4 领导和督促所属生产部、室,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主持事故调查,贯彻“三不放过”原则,主持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2.1.5负责管好固定资产,加强设备治理,做好计划检验和更新改造,进步设备健康水平,使发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标志清楚,外观整洁。交率、参数达到设计标准,设备完好率大于95%,漏泄率小于3‰,大修评优率80%以上,达到设备治理先进单位标准。主持主设备大修、重大更改工程的总验收并给予评价。 2.1.6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煤耗、厂用电率及大宗材料消耗。不断降低生产本钱,进步经济效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2.1.7 领导全公司科技工作,组织科技职员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推动科技进步,推广和运用新工艺、新技术,进步自动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运用科学技术,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 2.1.8 领导员工培训,运用各种形式,进步员工的政治、技术、文化素质,建设“四有”员工队伍,各项培训指标达到考核标准。主持中层(生产干部)和高中级技术干部的考核、考核,参加系统和全公司性的反事故演习,并给予评价。 2.1.9 领导组织生产员工搞好生产现场和班组的文明生产,达到生产场所净化、美化。 2.1.10 审查和批准重大设备改进、科学试验、工程项目的各种设计、技术方案以及审查批准公司技术标准,批准重大的公道化建议,审批各种技术经济定额,负责重大技术改进的报批工作。 2.1.11 主持天天的生产调度会,每周的生产工作例会和其他生产行政会议,部署指挥当天的生产工作和当月的生产技术工作。 2.1.12 负责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工作。 2.1.13 巩固、发展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成果,争创一流发电企业。 2.2 工作关系 2.2.1 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2.2.2 对生产系统同一指挥和调度。 2.2.3 与其他副总经理协作,完成公司各项生产计划和经营目标。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3.2 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组织治理、计划治理、技术治理、设备治理的主要理论。 3.2.2 熟悉产业工程、价值工程、决策技术的基本理论。 3.2.3 熟悉产业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和经济合同法规。 3.2.4熟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3.2.5 熟悉电厂各项经济指标与本钱的关系及本钱控制的原理。 3.2.6 熟悉本公司生产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计算机应用的原理及方法。 3.2.7 熟悉控制论、信息论及技术经济学理论,熟悉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网络技术、投进产出等现代治理方法及其应用。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法》、《中共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基导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本钱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2 把握《电力法》、《电网调度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4 技能要求 3.4.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4.2 审定本公司的生产作业计划,分解生产经营目标和计划指标,并组织实施。 3.4.3 审定公司生产治理及各项专业治理制度。 3.4.4 审定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安全工作的检查、分析,落实整改计划。 3.4.5 主持本公司生产能力发挥状况的调研论证,制订改进措施。 3.4.6 对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制订防范对策。 3.4.7 主持生产调度会,指挥生产,平衡生产进度,解决生产矛盾。 3.4.8 运用计算机及现代治理工具优选本公司生产治理方案,拟订技术进步措施,改善生产系统的运行和治理。 3.4.9 审定生产技术职员的业务培训大纲并授课。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电力工程类或治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生产、治理10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