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燃料治理主任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燃料治理主任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全面主持燃料生产、技术和燃料治理工作,实施组织、调整、监视、协调、考核等治理职能。是本部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1.2 领导与组织燃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供给和治理工作。 2.1.3 负责燃料订购、燃料运输、燃料验收治理、燃料储存等工作。 2.1.4 组织和领导燃料的生产治理,对于燃料运行要做到精心操纵、安全运行,保证输煤质量和燃料供给,满足锅炉对煤质的需要;对于燃料检验要做到按计划检验,确保设备完好率。 2.1.5 全面负责燃料部分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网,组织编制安措和反措计划,联系生产实际,组织部分的安全活动。及时组织部分新员工及变更岗位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设备发生事故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1.6 组织落实本部分的技术治理工作,促进技术进步;组织考核本部分技术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建立本部分员工考核档案。并对员工按要求进行考核。 2.1.7 建立部分经济核算体系,按照公司目标本钱治理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本部分目标治理计划,确保本部分用度指标及技术经济指标在控制范围之内。 2.1.8 组织编制并实施燃料工作计划、生产计划。审核大小修、技术改造、材料、备品配件等计划,考核各种计划的落实情况。 2.1.9 编制工作程序,进步工作效率,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指导解决各岗位工作中的具体题目。协调铁路运输、燃料供给点等外部之间的关系。 2.1.10 审核燃料有关用度支付。 2.1.11 加强信息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治理体系,完善信息治理办法,确保数据信息畅通,使信息在指导生产、改善经营治理方面发挥作用,将信息治理纳进本部分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 2.1.12 负责本部分固定资产治理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升值、保值。 2.1.13 组织开展以改善经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促进技术进步、进步经济效益为中心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定期组织开展公道化建议活动。 2.1.14 加强全面质量治理,按照公司对全面质量治理的要求,组织编制本部分的全面质量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1.15 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关心职工生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进步工作效率。 2.1.16 定期组织召开燃料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2.1.17 做好燃料市场调查及猜测。 2.1.18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关系 2.2.1 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是本部分名岗位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指挥者。 2.2.3 业务上接受职能部分的指导。 2.2.4 搞好与公司内各部分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仪、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把握电厂燃料及燃烧的基础知识。 3.2.2 把握煤炭的分布、分类等知识。 3.2.3 把握铁路运输的政策法规。 3.2.4 把握输煤及卸、储系统机械装配图及燃料基础知识。 3.2.5 把握卸、储煤、输煤系统的组成、性质、特点、输煤程序。 3.2.6 把握燃料设备安装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3.2.7 把握燃料设备检验定额、检验周期及技术经济分析等知识。 3.2.8 把握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用知识。 3.2.9 把握生产资料流通经济学理论。 3.2.10 把握物资财会、税收、物价、计量方面的理论。 3.2.11 把握国家物资价格系及治理体制。 3.2.12 把握当代物资优化治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3.2.13 把握国家物资治理体制的历史经验、改革趋势。 3.2.14 把握国家有关企业联营、企业团体、“三资”企业的物资供给和产品锁售方面的政策规定。 3.2.15 把握现代治理科学理论及其在物资经营治理中的应用。 3.2.16 把握经济合同法、合同法等法规。 3.3 政策法规 3.3.1 熟知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合同法》及本厂燃煤监视规程中与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3.2 了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消防规程中与本专业有关条文的规定。 3.4 技能要求 3.4.1 组织编制本专业设备的大小修计划、材料预算、工时定额、工艺流程、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及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 3.4.2 担任和指挥燃料设备及系统按装、大修、小修、维护、试验和验收工作。 3.4.3 针对燃料设备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措施和改造方案。 3.4.4 对本企业的燃料供给及经营治理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3.4.5 审定本专业技术标准、治理标准和岗位工作(作业)标准。 3.4.6 处理燃料采购、仓储、保管、供给、使用等实际业务中出现的各类疑难题目。 3.4.7 指导采用并推行先进的燃料治理的方法、手段,进步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3.4.8 对本公司燃料经营治理活动和国家燃料经营治理的重大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研究报告。 3.4.9 能够运用有关的经济理论猜测燃料市场的变化。 3.4.10 系统了燃料各个环节,并指导燃料工作。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治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7年(本科5年、研究生3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经济或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