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学运行班长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化学运行班长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以安全、文明生产和经济运行为目的,调动全班职员的积极性,全面完成所辖设备、系统的启动、停止、切换、维护、监视、调整、故障处理等项工作。 2.1.2 值班期间全面把握运行、备用设备及系统汽水品质和燃煤质量的化验监视情况。 2.1.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巡视所辖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加强对异常设备的监视检查,公道调整运行方式,确保所辖设备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1.4 根据要求办理检验工作票,制订好检验安全措施,负责检验设备的试运验收。 2.1.5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做好异常情况分析、事故预想和设备缺陷治理,正确、果断处理设备故障。 2.1.6 听取各专责工作汇报,并及时向值长汇报工作情况。值班期间一切重大操纵,必须亲身指挥和监护,做好交接班工作。 2.1.7 组织编制并实施培训计划。 2.1.8 做好运行分析,对班内各种记录、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规程和图纸进行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 2.1.9 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公道化建议和QC小组活动,收集、整理和按时上报活动结果。 2.1.10 认真落实各项经济责任制,搞好班组建设,实行民主治理,组织开展政治学习。 2.2 工作责任 2.2.1 全面负责本班工作,是全班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 2.2.2 值班期间对所辖设备的启、停、事故处理和检验安全措施负责。 2.2.3 负责对本班职员的值班纪律进行检查监视。 2.2.4 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禁止无关职员进进生产现场,保护好事故现场。 2.3 工作协作关系 2.3.1 工作上受值长领导,在技术上接受运行专责工程师指导,安全上接受各级安监职员的监视。 2.3.2 生产上执行值长调度指令,对命令有异议时可申明理由,发令人坚持原命令时应执行;接受命令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应拒尽执行,并越级上报,服从上级的载定。 2.3.3 化学运行值班长是本班各岗位行政、生产、技术的领导者和指挥者。 2.3.4 运行设备发生缺陷需要检验时,要根据工作责任及时和检验职员联系处理。 2.3.5 与相关专业做好联系工作。 2.4 文明生产要求 2.4.1 按公司(厂)要求做好所辖设备及责任区的卫生。 2.4.2 积极配合检验职员治理设备的泄漏,确保设备物见本色、标志清楚,有关用品摆放符合定置治理要求。 2.4.3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本专业系统图、装配图和安装图的识绘知识。 3.2.2 熟悉所有水处理系统再生、加药、取样和各种加热器的疏水系统及热力系统、压缩空气、制氢等设备及系统。 3.2.3 熟悉分析化学、电厂化学水处理及热力设备水化学工况。 3.2.4 熟悉产业自动化初步知识和程控装置、远程操纵系统的一般工作原理。 3.2.5 熟悉化学水处理设备的调试内容和方法。 3.2.6 熟悉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3.2.7 熟悉化学水处理设备常用各种阀门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原理、适用范围、操纵方法及维护。 3.2.8 熟悉化学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防腐知识和保养方法。 3.2.9 熟悉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和燃煤试验方法。 3.2.10 熟悉化学测试仪表及在线仪表调校的故障处理。 3.2.11 熟悉本专业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知识。 3.2.12 熟悉有关电工及热工知识。 3.2.13 熟悉班组治理及生产技术治理基本知识。 3.2.14 熟悉在受到酸、碱及有害化学药品伤害时的急救知识。 3.3 生产技术规程 3.3.1 熟知并执行《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化学运行规程》、《化学监视制度》、《火力发电厂水、汽试验方法》中的有关条文规定。 3.3.2 了解《化学水处理检验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电网调度治理条例》以及汽机、锅炉、电气运行规程的有关内容。 3.4 技能要求 3.4.1 看懂精密仪器的原理图和设备的安装图。 3.4.2 默画本厂水处理、再生、加药、取样、压缩空气、制氢和热力系统等的示意图。 3.4.3 协同检查、验收水处理设备和集控装置。 3.4.4 能参加水处理设备试运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题目。 3.4.5 参加编写水处理设备调试方案以及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4.6 根据原水、水质变化和离子交换树脂的老化情况及时调整酸、碱以及凝聚剂用量,改变再生情况,取得最佳再生水处理效果。 3.4.7 能熟练进行各种水处理方式的用药计算。 3.4.8 能熟练进行汽、水、煤的常规化验分析。 3.4.9 通过巡检,及时发现水处理及设备水质的异常情况,正常确分析判定故障原因,并迅速排除。 3.4.10 审核水处理运行报表和各项记录,并能发现异常工况,及时进行处理。 3.4.11 用简单、正确、明了的技术语言,指挥生产和联系工作。 3.4.12 调校水处理用的非在线精密仪器,排除较复杂的故障。 3.4.13 能利用微机技术进行生产治理,不断进步生产班组治理水平。 3.4.14 不断研究水处理新工艺,应用PDCA循环逐步完善运行方式和运行工况。 3.4.15 在受到有毒害的化学药品伤害时,能进行紧急处理。 3.4.16 指导本班其他岗位职员的技能培训和技艺传授。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电力、化工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取得本岗位合格证书。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