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总经理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和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总经理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2.1.2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1.3 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在企业之中的贯彻执行。 2.1.4 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财产,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2.1.5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全公司各方面的气力,采取行政、经济、思想教育等措施,贯彻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创一流企业等各项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电厂安全、效益和文明生产,不断降低事故率。 2.1.6 全面把握市场经营状况,组织制订适合市场经济的经营方针,开拓思路,公道创新,节能增效,降低本钱,进步劳动生产率,达到不断进步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2.1.7 完成任期目标及年度生产、经营目标。 2.1.8 确保国家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设备更新改造。 2.1.9 遵守国家关于财务、劳动工资和物价治理等方面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劳动工资和物价等机关的监视。 2.1.10 做好行政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2.1.11 带领全公司员工,树立企业形象,创建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企业,争创一流发电企业。 2.1.12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负责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视。 2.2 工作关系 2.2.1 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接受公司党委和职代会的监视,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决策者和指挥者。 2.2.2 根据上级下达的发电生产计划、董事会决议和任期责任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本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生产计划,经公司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后组织实施。主要生产指标、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的完成率不低于98%,其他计划指标完成率达到考核标准值。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3.2 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装装和佩带工作标志。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熟悉了解本公司主任专业技术理论及相关专业基本理论。 3.2.2 熟悉计算机基础语言、数据库等基本知识,熟练运用相关的计算机应用程序。 3.2.3 熟悉产业企业生产、计划、经营、技术、质量等各项专业治理理论、政策、法规。 3.2.4 熟悉人才学、治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理论。 3.2.5 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企业民主治理的理论。 3.2.6 熟悉国内外同行业技术及技术装备的先进水平和发展趋势。 3.2.7 了解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和当前经济发展战略。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法》、《中共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本钱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3.2 把握《电力法》、《电网调度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4 技能要求 3.4.1 主持制订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4.2 把握员工思想动态,正确解答员工思想上存在的现实题目。 3.4.3 主持生产、技术方案或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技术经济评估。 3.4.4 对生产、经营、设备和行政治理工作中的各类复杂题目提出对策。 3.4.5 根据干部“四化”条件和德才标准,正确选拔、使用、培养干部。 3.4.6 运用现代治理技术,优化本公司资源配置,进步经济效益。 3.4.7 根据国内外同行业的新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提出适应市场需要的生产经营决策方案,并组织开发高科技产品和技术。 3.4.8 主持本公司对外联营或选用外资、合资、集资的谈判签约。 3.4.9 采用技术进步手段增加本企业活动,确定本公司进进国内外同待业先进行列的方案。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电力工程类或治理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5.2 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生产、治理10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