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稽核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稽核会计工作岗位。 2 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用度使用范围及限额或计划,审核会计凭证。 2.1.2 协助、督促有关部分制订工程治理办法并监视实在施。 2.1.3 负责财税、物价、审计检查工作。 2.1.4 负责各岗位会计凭证的审验、校核。 2.1.5 严格审核经济合同及各种用度支出。 2.1.6 指导会计业务技术,解决业务技术中的疑难题目。 2.1.7 审核各类物资的结算凭证、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发票、账单等结算资料,保证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正当性。 2.1.8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分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 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把握财务治理、本钱治理、经济学、金融学、财物治理与核算的一般知识。 3.2.2 把握现金治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3.2.3 把握银行治理制度和结算办法。 3.2.4 把握物资储备定额与储备资金核定的方法。 3.2.5 把握控制社会团体购买力的政策规定、申报程序和审批手续。 3.2.6 把握资金核定的原则依据与核定资金的方法。 3.2.7 把握市场猜测分析和经济采购批量的确定方法。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知》、《固定资产治理办法》、《电力产业本钱治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产业基本建设预算治理制度》。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审核原始凭证正当性、公道性单据数额、价格真实性的能力。 3.4.2 能正确审核记账凭证及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 3.4.3 能正确审核账务和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4.4 具有处理本专业疑难题目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具有财经类专业或治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5年(本科3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