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财务部收进分配、电价会计岗位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财务部收进分配、电价会计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 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 负责登记收进、电价辅助账。 2.1.2 负责电量的核算、催收、分析及结转。 2.1.3 分析电价本钱升降波动的因素,对发电收进、本钱、用度等指标进行分析、猜测,提出确保收进的措施。 2.1.4 汇集和分配生产用度,计算电价及本钱。 2.1.5 编制年、季、月发电收进及售价报表。 2.2 工作关系 2.2.1 在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2.2 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分的指导。 2.2.3 搞好与相关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3文明办公要求 2.3.1 坚守岗位,遵守纪律。 2.3.2 说话和气,谦虚诚恳,团结同道。 2.3.3 礼貌待人,热情耐心。 2.3.4 保持室内清洁,各种物品定置定位、摆放有序。 2.3.5 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标志,衣冠整洁。 3 上岗标准 3.1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 3.1.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心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遵法。 3.1.2 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 必备知识 3.2.1 把握经济学、价格学、市场学、财务本钱治理、审计学、统计学等基础知识。 3.2.2“价格治理条例”和“价格违法和行为的处罚规定”的主要内容。 3.2.3 把握现金治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3.2.4 把握国家物价治理的基本内容。 3.2.5 把握产业产品价格的基本计算方法。 3.2.6 把握电价构成的基本内容及定价的基本方法。 3.2.7 把握电价销售应纳税种、税目、税率及计税方法。 3.3 政策法规知识 3.3.1 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固定资产治理办法》、《电力产业本钱治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货款通则》、《电力产业基本建设预算治理制度》。 3.3.2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电力产业技术治理法规》及相关政策法规。 3.4 技能要求 3.4.1 具有对各项财务经济指标进行综合性论证分析的能力。 3.4.2 具有应用现化化治理方法进行本钱猜测和计划控制的能力。 3.4.3 把握计算技术——珠算,达到普通三级水平。 3.4.4 具有运用计算机对公司电价、销售收进实施治理的能力。 3.5 任职资格 3.5.1 文化程度。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 3.5.2 工作经历。具有大专3年(本科2年、研究生1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3.5.3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会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5.4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