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一名操作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 1、在点检传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延机、冲压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不动”。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绝缘吊、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水泥墙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牌。 7、位于高度超过2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在电解槽烟道端点检维护检修时,手不能触摸绝缘段以上导电物体(烟管、溜槽和气动钢管)。 20、电解槽来效应时,不能上电解槽作业,如果已在电解槽上作业,必须立即下来。 21、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2、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止机械伤害。 23、跨域较大,比如斗式提升机、净化系统等设备,停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现场和主控室控制柜处悬挂警示牌,现场指挥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佩戴明显标志,必要时还应配备对讲机以方便上下联络;试车时现场指挥负责人应确认机器内没有遗留物且所有人员都站在安全区域后方能启动设备,禁止在主控室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