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巧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重要根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巧程度公证的有效证件。
测验认证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运动密切相联,反响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别情势的国家测验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巧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巧程度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平、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职业资格证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巧:能够运用基础技巧独立完成本职业的惯例工作。
2.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巧:能够熟练运用基础技巧独立完成本职业的惯例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巧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巧: 能够熟练运用基础技巧和专门技巧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含完成部分非惯例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涌现的问题;能领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础技巧和专门技巧完成较为复杂的、非惯例性的工作;把持本职业的要害操作技巧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巧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领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必定的管理能力。
5.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础技巧和特别技巧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惯例性的工作;熟练把持本职业的要害操作技巧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革、技术改革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法律根据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断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巧标准,履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履行职业技巧考核鉴定"。《职业教导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履行职业教导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履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断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巧鉴定的法律根据。
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导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